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具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根据生产力状况进行经济体制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必然结果、能科学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适合我国生产力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拓展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使之成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大厦的支柱性制度,此举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日臻成熟,对于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这必将有利于进一步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基石、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改革之路,有利于更加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1982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还可以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今天《意见》提出要“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些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极大地推动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